解读IS Prime与ThinkMarkets的恩怨情仇(一)
2022-05-31 09:25:39 来源:Fazzaco 作者:
据Fazzaco线人爆料,IS Prime与ThinkMarkets(以下简称Think)的案件有了最新进展。5月3日,法院发布了最新的判决文书,支持Think对IS Prime的反诉和索赔,涉案金额达1700余万美元。
早在2020年12月的时候,法院就曾拒绝受理IS Prime起诉Think的案件,原因是当时双方当事人并没有按照规定完成仲裁流程。
此后,IS Prime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,指控Think违反了双方于2017年签订的流动性协议。但2022年3月法院驳回了IS Prime的诉讼请求。
之后,Think反诉IS Prime违约,指控IS Prime与第三方公司ISFE 21 Limited通过内部交易,给Think造成了1700-2000万美元的损失。
这起案件错综复杂,也算得上是旷日持久。双方互不相让,让吃瓜群众看得好不热闹。这其中到底有些什么故事?IS Prime这样的流动性巨头是如何走到这步境地的?今天,让Fazzaco小编带你来一窥究竟。在本篇文章里,我们先来看看第一封和第二封判决书。
时间线
2017年1月18日,IS Prime Risk Services Inc与Think Liquidity LLC签订《销售合同》,前者同意购买后者的部分商业资产,包括域名thinkliquidity.com、专有软件、内容数据库、客户邮箱列表、知识产权等。 IS Prime Risk Services Inc是IS Prime的关联公司;Think Liquidity LLC是ThinkMarkets的关联公司。
有趣的是,我们本文的主角,即原告IS Prime和被告Think并不是这份销售合同的缔约方。不过销售合同中规定,IS Prime和Think 可以另行签订服务合同。IS Prime称,签订的合同必须要以指数掉期、现货交易的行业术语、交易条件为基础,同时需要遵守2017年1月19日签订的独家协议《流动性附录》(以下简称《附录》)。这份《附录》正是双方唇枪舌战的导火索,由此引发了2020年至今的3次起诉。
第一份判决书
2020年12月9日,IS Prime起诉Think的第一份判决书公布。此案件中,原告是IS Prime Limited,被告为TF GLOBAL MARKETS (UK) LIMITED、TF GLOBAL MARKETS (AUST) PTY LIMITED、THINK CAPITAL LIMITED。第一份判决书中并没有涉及到第三方公司ISFE 21. ThinkMarkets就是被告TF Global Markets所使用的交易名称。
IS Prime指控Think从2018年9月18日起使用了另外一家或多家经纪商的流动性,而按照《附录》的要求,Think Markets应该向IS Prime提供独家流动性直至2020年1月17日。IS Prime声称他们因此遭受了150万美元的损失。
但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,《销售合同》第7.7条规定,双方与销售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,均需按照美国仲裁协会的商业仲裁规则("3A规则"),在棕榈滩县"提请无约束力的仲裁"。因此,法官决定支持被告,要求双方应先进性仲裁,然后再走法律程序。
第一份判决书是双方火热交战的前奏。判决书中的内容显示,2018年12月17日,原告律师向被告发出首封书面通知,告知Think 违反了《附录》的规定。
第二份判决书
时间来到2022年3月,法院再次驳回了IS Prime对Think的起诉。这一次,IS Prime起诉称,Think大约有900万美元的交易违反了双方签订的《附录》。法院驳回IS Prime起诉的理由是,交易的指数掉期产品并不在该协议范围内,因为这些产品并不是由IS Prime提供的。
IS Prime起诉Think 一方违反《附录》规定,但Think声称,2017年12月8日,IS Prime已将指数掉期业务转移到了香港公司,因此Think不再担负《附录》下的义务。12月8日的邮件中包含了客户接受告知书还有IS Prime Hong Kong的具体信息、交易条件等文件。
法官在判决书中表示到,在2017年12月8日后,IS Prime并没有"提供"指数掉期业务,也不能认为IS Prime能够将该等业务安排给IS Prime Hong Kong。法官认为,这些内容并不在《附录》规定的范围内,而且发生该等变更需要得到Think 的同意。显然,Think一方并没有同意这样的改变。
法官在判决书中表示:"在我看来,站在Think的角度,肯定会理解为从2017年12月18日开始,IS Prime便不再交易这种产品。"
虽然IS Prime的律师声称IS Prime在2017年12月18日后继续提供掉期交易,"能够、愿意、准备安排IS Prime Hong Kong进行该等交易",且2017年12月8日的邮件及其附件并不意味着IS Prime"不再交易该种产品",但法官认为,这封邮件只是一份邀请,否决了IS Prime的这一说法。
根据《附录》规定,如果IS Prime不交易某种产品,那么Think"能够与第三方交易该等产品"。法官认为,邮件已经明确表示,"2017年12月18日以后,所有指数掉期交易均将有IS Prime Hong Kong进行,而非IS Prime London。"这句声明不需要Think采取任何行动,仅仅是告知Think将要发生的事情。因此,这就满足了上述Think"能够与第三方交易该等产品"的条件。
最终,法官支持Think,驳回IS Prime的起诉。
IS Prime起诉了Think两次,那么Think是怎么反击的呢?法院又会如何判决呢?我们下篇文章继续揭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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